2005年,公司“三合一”认证通过。
2008年3月,公司工会被江苏省建设工会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称号。
2008年5月,公司派出50人的队伍到汶川援建。
2008年7月,公司被徐州市建设局评为“援建抗震救灾过度建设先进集体”。
2009年10月,公司钢结构资质由二级升为一级。
2010年4月,公司被市局评为“徐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先进单位”。
2010年7月,公司承建的“丰县再水一方”等二项工程被评为徐州市“古彭杯”奖。
2010年7月,公司承建的“丰威盐化工有限公司辅助厂房钢结构工程”获“紫金杯”奖。
2011年8月,公司被徐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期间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1年10月,公司领导换届,张清同志任董事长。
同年,公司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
2012年6月,公司承建的“无锡梁南苑征地拆迁安置房B地块14-24#房工地”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工地”。
2012年3月,公司承建的“丰县第四期保障性住房一标项目”被评为“江苏省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秀工程项目奖”。
2012年7月,公司承建的“丰县在水一方居住小区17#、18#楼”被评为徐州市“古彭杯”奖。
2012年,公司被江苏省建筑安全和设备管理协会评为“江苏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2年12月,公司被徐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徐州市建筑业骨干企业、优秀企业”。
2013年4月被江苏省建筑业协会评为“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4年2月,公司被徐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为徐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4年2月,公司被江苏省人民政府驻西北办事处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13年度江苏省出省施工先进企业。
2014年3月,公司被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评为201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4年12月,公司承建的锦联左岸南区A6#-10#楼网点新建锦联左岸北区B7、B4、B12楼被中国质量协会和全国用户委员会评为用户满意建筑工程。
2015年1月,公司被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评为201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2015年3月,公司被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5年3月,公司被江苏省人民政府驻西北办事处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进西北施工企业优秀施工企业。
2015年5月,公司被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评为2014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5年12月,公司被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评为201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6年1月,公司成为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期限至2021年1月。
2016年3月,公司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15年度江苏省出省施工先进企业。
2016年3月,公司被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评为2015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
2016年9月,公司被徐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徐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2016年9月,公司被徐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15年度徐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
2016年9月,公司领导换届,王金波同志任董事长。
2016年12月,公司被公司被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评为2016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16年12月,公司被沈阳市建筑业协会评为2015年度沈阳市建筑业优秀建筑企业。
2016年12月,公司承建的沈阳市第二十一中学综合楼荣获2015年度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新貌杯。
2016年12月,公司农民安居八期项目部在赢在徐州--2016年职工技术创新竞赛中被徐州市总工会授予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2017年2月,公司被公司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2016年度江苏省出省施工先进企业。
2017年3月,公司被徐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为2016年度徐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